香港法院今天上午,以「串謀公眾妨擾罪」罪名,將佔中活動建議人戴耀廷等3人裁定有罪,別的其他6人也依其他罪名,一樣被裁定有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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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28日,香港多所大學教授策動「佔中」歷時79天。2017年,佔中相關人員包括「佔中9子」,以多項罪名被告狀,客歲12月審判竣事。

今天早上9人就不同控罪,裁科罪名成立,並獲准保釋,今天下午2點半還要開庭聽取被告陳情。對於被裁定有罪,3名建議人都默示會繼續爭取民主,陳健民和戴耀廷還表示,計畫提出上訴。

反佔中團體獲知結果後開香檳慶賀,還要求檢方告狀,傳說風聞是佔中幕後推手的壹傳媒開辦人黎智英,和其他38名相關人員。

(民視新聞/綜合報道)
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A6%99%E6%B8%AF%E9%9B%A8%E5%82%98%E9%9D%A9%E5%91%BD%E7%A7%8B%E5%BE%8C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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